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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协会

科学技术奖 年会论文 政策法规

 

 

 

各有关单位:

    “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国科奖社证字第0109号)设立的面向全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的最高科技奖项,是为充分调动广大石油和化工自动化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和鼓励在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自动化、信息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而设立的。由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承办,奖种分为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两种,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为做好2007年度“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可申报的专业技术领域: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建设、流通、科研、教学等方面应用的仪器仪表与自动控制、电气、电讯、信息化、机光电一体化等强弱电相关专业技术领域。

     2、可申报的技术成果类型:(1)企业开发的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2)具有创新性的系统集成技术;(3)针对石油和化工行业某一或某些过程的完整或整体解决方案;(4)石油和化工企业具有创新性或行业先进水平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成果;(5)解决石油和化工企业实际问题的应用成果;(6)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涉及本行业的标准、规范、软件、信息技术和产品、科技(普)图书及著作、以及具有重要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等软科学类成果;(7)具有原创性或取得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

   二、申报对象:

    1、石油和化工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院所等单位,以及本协会会员单位。

    2、仪器仪表与自动控制、电气、电讯、信息化、机光电一体化等强弱电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开发生产单位。

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单位也可以与石油和化工用户联合申报。

   三、奖种设置和奖励等级

   “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两个奖种,每个奖种都分别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奖励等级。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应用于石油和化工行业一年以上,应用后对石油和化工企业装置“安、稳、长、满、优” 运行,对企业节能降耗、改善环保、提高产品品质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有重大促进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软科学类成果应公开发表、正式出版或颁布实施一年以上;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还应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等。

    2、申报“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应首先填报“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申请表(见附件1)及主要完成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接到“申请表”后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将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将报送“正式申报材料”所需的相关要求及说明以电子文挡形式发送该项目申报单位,以便正式报送材料。

   五、其它事项

    1、尚未进行省部级鉴定的技术成果,也可申请科学技术奖。但须同时向我会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估,我会将组织专家作相关鉴定或评估,鉴定或评估后参与评奖。

    2、申报截止日期:

   “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申请表(附件1) 和主要完成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请于1030日前报送, 正式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15日 。

    3、报送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5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6427021564281750        真:010-64280273

    联系人:李荫成    李小秀       E-mail:cnpci@263

 

附件1:“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申请表   下载

附件2:主要完成人基本情况表  下载

 

OO七年五月十日        

 

 
 

 

主办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

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仪表电气专业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电气分会